
電梯門機的行程限位開關直接關系乘客安全,需符合 GB 7588-2003《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》,同時需與門機控制系統協同實現 “防夾人" 保護,具體要求與方案如下:
安全要求與選型規范:
安全認證與性能指標:
通過電梯行業安全認證(如 EN 81-1、GB/T 13402),觸點電氣壽命≥100 萬次,機械壽命≥1000 萬次,確保長期可靠運行;
動作精度要求:開關門限位的觸發位置偏差≤2mm(避免門未關閉卻觸發 “關門到位" 信號,導致電梯誤啟動);觸發力≤5N(避免門機運行阻力過大導致電機過載)。
冗余設計要求:
關門限位需設置 “雙重限位"—— 限位(門即將關閉時觸發,如距離門框 5mm)用于減速,二級限位(門關閉時觸發,如距離門框 0mm)用于確認關門到位,兩者獨立設置(不同品牌或不同型號開關),避免單一開關故障導致誤判。
開門限位需設置 “超程保護",當門開啟至行程后,若門機仍持續運行,超程限位觸發,切斷門機電機電源,防止門機機械結構損壞。
防夾人防護解決方案:
限位開關與光電傳感器協同:
行程限位開關僅作為 “位置確認" 信號,防夾人保護主要依賴光電傳感器(如紅外對射傳感器)或安全觸板 —— 當門關閉過程中檢測到障礙物(如人手),光電傳感器發送信號至門機控制器,控制器立即停止關門動作并反轉開門,此時限位開關的 “關門到位" 信號不生效,避免強制關門夾人。
邏輯聯鎖:在控制系統中設置 “光電傳感器優先" 邏輯,若光電傳感器觸發防夾,即使限位開關已接近觸發位置,門機仍優先執行開門動作,確保安全。
開關門速度與限位配合:
門機運行分為 “快速段"“減速段"“慢速段",通過限位開關實現速度切換 —— 開門時,門機快速運行至距離行程 300mm 處,觸發限位,速度降至 50%;運行至距離行程 50mm 處,觸發二級限位,速度降至 20%,避免門體撞擊門框導致乘客受驚或機械損壞。
關門時,門機快速運行至距離門框 100mm 處,觸發減速限位,速度降至 30%,同時光電傳感器開始持續檢測,若無障礙物,運行至門框 5mm 處觸發二級限位,速度降至 10%,緩慢關閉,預留足夠時間讓乘客撤離。